2月27日电 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0时起 ,将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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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电 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0时起 ,将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